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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要求更换新型防伪印章
更新时间:2012-1-17 浏览次数: 次 字号:【
即日起,西安将在全市更换并启用新型智能芯片防伪印章。
  新印章几秒钟就可查询真伪
近年来我市非法刻制、利用伪造印章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突出,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建立“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在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中将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经济合同章、法人名章等逐步更换为新型智能芯片防伪印章。
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及各专业银行通过该系统查询,只需几秒钟就可鉴别真伪。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更换印章工作从2012年1月起开始办理。警方提醒,更换印章的范围包括,市委和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央、省属在陕各单位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名章,以及按规定纳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其他印章更换为新型智能芯片防伪印章。
  对于更换印章的单位须持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市公安局特行科和本辖区公安分局、县局治安科(队)进行审批登记。新刻制印章的单位,直接进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五一”起旧章停用
  据介绍,即日起,凡新设立和变更的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名章等印章,必须经中心审批和纳入信息系统管理。2012年5月1日起,凡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未经中心备案刻制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一律不得继续使用。
各单位刻制印章只能前往公安机关备案的新型智能芯片防伪印章业务承接点,对未经公安部门审批而非法承接刻制各类印章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出,公安部门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并缴毁私刻印章和没收非法所得,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收费标准:
更换防伪公章的收费标准具体为: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均为180元,每枚章子外加30元的入网费(加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总共210元;法人章每枚刊刻费为80元,外加30元入网费,总共110元。登记刊刻之日起,最长5个工作日即可领取。

  据介绍,换章时,同一单位不同用途的公章只准各制一枚。合同印章可以编号制作多枚,但需一次完成,增刻合同章的单位需提交证明文件和材料;单位被撤销或解散的,应当在15日内,将单位公章缴回原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逾期不缴的,由公安机关追缴。公章丢失需重新制作的,应当先公告作废再重新审批制作。
  更换印章必须交旧取新,旧印章由印章业务承接点负责人和用印单位经办人当面进行破损处理,并在《旧印章破损处理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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