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新的税务政策“企业福音”
一、增值税实施细则近期将公布
我国将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郑建新9日表示,与现行增值税条例相比,此次增值税条例修订主要包括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至3%、纳税申报期限由10天延长至15天,增加1个季度的纳税期限等内容。郑建新表示,增值税条例修订后,实施细则需要结合修订后的条例进行相应的修订。目前,实施细则修订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布。
另外,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的营业税条例,将营业税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地点由劳务发生地原则上调整为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
二、传营业税可能下调1个百分点
据一位接近决策层人士透露,政府可能不久会将营业税从目前的5%下调1个百分点,但该人士并未提及具体实施的时间表。如调整得以实施,总减税额将达到1200亿元 (约175亿美元)左右。去年我国营业税总额为超过6000多亿元 (约876亿美元)。金融服务业将会是主要的受益行业。
三、增值税的申报期限延长
纳税申报期限由10天延长至15天,增加1个季度的纳税期限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