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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的规定,现就2009年度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检、验照范围:凡2009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均应在原登记机关参加2009年度年检、验照。
二、企业年检时间:企业年检采取滚动年检的方式,按照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尾数对应的月份进行年检,注册号尾数为1的,在1月份参加年检,注册号尾数为2的,在2月份参加年检,以此类推。注册号尾数为9和0的,在9月份参加年检。企业年检时限为企业参检月份向后顺延3个月。企业因业务需要,可提前申请参检。企业有正当理由需要延期年检的,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可以延期30日,延期不得跨年度。
三、个体工商户验照时间:按照《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到辖区工商所参加验照。
四、在市局、城六区分局、四个开发区分局和双生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内资企业全面推行网上年检。企业可登陆西安红盾信息网(网址:http://www.xags.gov.cn)进行网上年检。其他分、县局登记注册的各类内资企业,具备网上年检条件的也可通过网上年检。网上年检的程序和方法,登陆后查阅企业年检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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